玉山地區早於日治時期,即由臺灣總督府設立的國立公園委員會,指定為國立公園預定地,即「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惜因太平洋戰爭爆發中止,僅止於調查研究。光復後,依據「臺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玉山地區乃被指定為國家公園預定區,迭經行政院於民國71年頒布的「觀光資源開發計畫」,指示本區規劃為國家公園,應於兩年內辦理完成。
內政部即著手進行區域內生態及人文資源調查,除區域範圍於72年元旦奉行政院核定公告外,同年6月計畫草案完成,由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於民國73年8月通過,呈請行政院核議。並奉行政院於民國74年2月通過,由內政部發布實施,同年4月10日,國內面積最大、並為首座山岳型的玉山國家公園成立,並以本島最高峰、同時是東北亞第一高峰的玉山為頭銜,為臺灣第二座國家公園。首任處長為葉世文。
玉山國家公園包括從海拔約300公尺的東部拉庫拉庫溪河谷以至最高海拔3,952公尺的玉山主峰,涵括各種不同氣象、地質、地形與野生物景觀,並有一條國家第一級古蹟八通關古道及獨特的布農族高山文化,深具自然與人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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