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

玉山國家公園區域範圍橫跨台灣兩大山脈:玉山山脈主要山地與中央山脈南段山地,轄區內屬於台灣百岳的名峰林立,總計共有三十座。其中,屬玉山山脈者有十一座,屬中央山脈者有十九座。

玉山主峰地標

左:民國14年(大正14年)興建於玉山頂之神社。      中:民國50年佇立於玉山頂的于右任銅像。          右:民國87年玉山主峰基石成為玉山頂的新地標。

太魯閣台地

太魯閣國家公園行政管理所在地。

早期太魯閣國家公園峽口

左:民國24年(昭和10年)太魯閣峽口貌。右:民國49年太魯閣峽口新貌。

金門國家公園

金門傳統建築代表:水頭村得月樓建築群。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玉山國家公園 2002年10月21日排雲山莊

排雲山莊最早為日治時期所建之「新高山下駐在所」,為木造山莊,由日警負責警備兼負登山事宜,光復後由臺灣省農林廳林務局接管,民國56年加以重建為石造與泥塊混合平房。

玉管處於民國74年成立,將玉山主、群峰區域劃設為特別景觀區,管理其登山路線,排雲山莊則由林務局登記及管理。為統一事權並提升登山服務品質,自民國92年1月1日起排雲山莊由玉管處接管,隨國內登山人口增加及設備老舊化之影響,排雲山莊設備與空間漸趨不足,玉管處98年推動排雲山莊整建計畫,並於102年7月完工。

2002年10月21日  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正式裁示排雲山莊由內政部營建署接管以統一事權,並在兼顧國家公園計畫、生態保育及遊憩管理等課題下,針對排雲山莊及其週遭環境進行符合自然生態之整體經營規劃,以及研擬完整之整建與環境改善計畫,以確保當地自然生態體系之完整與保護當地珍稀及獨特之資源並避免資源之耗損等,同時提供更舒適、安全、便利之登山環境,期使融入保育理念之生態休閒活動能真正落實並普獲國人認同。

2007年10月18日排雲山莊地籍門牌重新審查編訂為阿里山鄉中山村六鄰「排雲101號」

2003年05月13日  玉管處依規向嘉義處辦理排雲山莊暨附屬設施用地土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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