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為補人力之不足,依據志願服務法,推動高山保育志工制度,妥善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協助本處推動國家公園資源保育及登山遊憩服務管理等相關業務,落實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目標,充分達到善用社會資源之目的,以達國家公園由全民共管之目標。 | ||||||||||||||||||||
|
文章節錄自:玉山國家公園志工服務網 http://websrv.ysnp.gov.tw/yushan_vio/01yushan/yushan_main.asp?s=4&sn=258
保育志工大事紀&圖片來源:臺灣國家公園數位典藏網 http://npda.cpami.gov.tw/tab8/web8_page2.php?park=B&ct=526
0 意見:
張貼留言